知识产权海关保唬护登记,是指知识产权权势人,依照《知识产权海关保唬护条例》的划定,将其知识产权的司法情况、、有关货物的情况、、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以书面大局通知海关总署,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可能自动对有关知识产权执行保唬护。。。
凭据1995年颁布的《知识产权海关保唬护条例》,知识产权登记是知识产权权势人向海关寻求保唬护的前提前提。。。2003年12月订正的《知识产权海关保唬护条例》对此进行了批改,不再要求知识产权权势人在向海关申请保唬护前必须进行知识产权登记。。。但是,对某些知识产权权势人而言,例如商标专用权权势人,登记与否有很大的差距,重要体此刻:
(一)是海关采取自动保唬护措施的前提前提。。。凭据《条例》的划定,知识产权权势人若是事先没有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登记,海关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也没有权势自动遏制其进出口,也无权对侵权货物进行调查处置;;
(二)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只管凭据《条例》的划定,知识产权权势人在进行登记后,依然必要在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时向有关海关提出采取保唬护措施的申请,但是,从实际看,海关能否发现侵权货物,重要依赖于海关对有关货物的检验。。。由于知识产权权势人在登记时,必要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司法情况、、权势人的联系方式、、合法使用知识产权情况、、侵权嫌疑货物情况、、有关图片和照片等情况,使海关有可能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并自动予以截留。。。所以,事先进行知识产权登记,能够使权势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实时的保唬护;;
(三)知识产权权势人的经济职守较轻。。。凭据海关总署有关《知识产权海关保唬护条例》的执行法子划定,在海关依权柄保唬护模式下,知识产权权势人向海关提供的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若是知识产权权势人事先未进行知识产权登记,则不能享受上述待遇,必须提供与其要求截留的货物等值的担保;;
(四)能够对侵权人产生震慑作用。。。由于海关对进出口侵权货物予以充公并赐与进出口企业行政处罚,尽早进行知识产权登记,能够对那些从前毫无顾忌地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产生忠告和震慑作用,促使其自觉地尊重有关知识产权。。。此外,有些并非恶意出口侵权产品的企业也可能通过查问登记,相识其承揽加工和出口的货物是否可能组成侵权。。。